绍兴市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练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研究,绍兴市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绍兴市体育运动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练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现场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按岗位进行招考。

(五)本次招聘不限户籍范围,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六)本次招聘不限专业,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本次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全部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期间,将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填写《绍兴市体育运动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练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将报名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证明等相关资料,以PDF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视作报名无效。联系电话(丁老师)。

2.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当前为事业编身份的考生需提供原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3:1(如不足3:1,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采取现场实测方式,主要考核个人专项教学的综合能力。限时10分钟,考生简要阐述技术要领,并进行专项展示。此轮得分75分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教学测试和面试单项满分为100分,测试总分=专业能力测试分×50%+教学能力测试分×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所有考试结束后,公布岗位总成绩情况,并根据总成绩确定体检名单。若总成绩相等,由评委投票决定,票数多者录取。如遇主动放弃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对象根据专项教学测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在体检前确认放弃的,可进行依次递补(递补到第三名仍放弃的,不再往后递补)。

首次体检不合格,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后放弃,缺额不再增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经考察,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员提交局党委研究确定,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签约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核实有不适宜从教的情况,不予聘用,缺额不再增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因弄虚作假获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应聘人员一经录用,须在2024年3月31日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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